Tuesday, December 8, 2009

當好人卡變成律師信

平機會的荒謬

甘乃威事件繼續上演續集,便是女事主突然發表一封長達六頁的公開信,公開信裏面雖然她聲稱希望事件告一段落,但是似乎她不想告一段落。因為這六頁紙發表之後,如果你真的想告一段落,便應該在信中繼續呼籲,連同呼籲這個立法會不要再聆訊甘乃威。既然你又要它繼續聆訊,那麼又發表六頁紙、又說要告一段落,這是否前後矛盾呢?此其一。

第二,然後爭吵至香港平機會那裏,好了,平機會出來干預了,平機會指:如果一個男人向一個女性求愛不遂,都可以構成性騷擾,理由便是求愛最終是要達到性行為的目的。如果根據平機會這個定義,以後糟了,全香港的男性是不夠膽去追求女孩子,異性或者同性,因為你一開口追求,便有50%的機會至少是構成性騷擾,因為你向一個女子表達好感,這個好感也好,示愛也好,我很喜歡你、我希望將來和你結婚、乃至我今晚想與你拍拖,我們可不可以做一對密友?如果遭到拒絕,你剛才的對白即時會構成性騷擾的刑事罪行,那麼你說香港還有男人敢追求異性?

這些平機會在這個時候知少少、扮代表,這個平機會機構本身便是抄襲模仿自美國、加拿大西方的一些組織,可惜香港「坐陣」平機會的人是讀書不夠,或者叫做「A little knowledge is a dangerous thing」。所以這個甘乃威事件的續集,隨著這一封六頁的公開信,引致最惡劣、最抗大的影響便是,全香港700萬人,所有的男性你以後聽著,平機會告訴你,誰夠膽追女孩子,如果遭到拒絕,即時你是一個性騷擾的罪犯。那麼香港以後便進入塔利班時代了,這樣的平機會還要靠香港市民的公帑、交稅養這班「大泡和」,你說香港人前世真的做了甚麼孽,今世要忍受這些機構、這樣「憨居」兼荒謬的統治呢?

陶傑
(本聲音專欄只反映主持人及個別參與人士的個人意見。)

男: 可唔可以做我女朋友呀?
女: 安已不, 警已報
男: T_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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